武汉本土新增4+8!活动轨迹公布!江夏区一中风险封闭区范围调整...

2021-08-12 20:24   湖北日报  



2021年8月11日0-24时

全省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0

均为本土确诊病例

荆门市6例,武汉市4例

全省新增无症状感染者13

本土10例,武汉市8例,荆门市2例

境外输入3例

废话不多说

先来看看疫情通报




疫情通报


【全国】8月11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81例,其中境外输入病例20例(上海5例,广东5例,云南5例,广西3例,福建1例,四川1例),本土病例61例(江苏38例,湖北10例,湖南7例,河南3例,云南3例);无新增死亡病例;新增疑似病例2例,均为境外输入病例(均在上海)。


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无症状感染者38例,其中境外输入27例,本土11例(湖北10例,浙江1例);当日转为确诊病例1例(为境外输入);当日解除医学观察24例(境外输入23例);尚在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511例(境外输入395例)。


【湖北】2021年8月11日0-24时,全省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0例(均为本土确诊病例,荆门市6例,武汉市4例,均已转至定点医疗机构救治),新增疑似病例0例,新增出院病例0例,新增死亡病例0例。


2021年8月11日0-24时,全省新增无症状感染者13例(本土10例,武汉市8例,荆门市2例;境外输入3例,来自8月10日巴基斯坦伊斯兰堡—武汉CZ8140航班),转确诊0例,解除隔离3例,尚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88例


截至2021年8月11日24时,全省现有确诊病例92例(其中本土79例,武汉市40例,荆门市31例,黄冈市5例,荆州市2例,鄂州市1例;境外输入13例



武汉新增活动轨迹


2021年8月11日0—24时,我市新增本土确诊病例4例、无症状感染者8例,均在封闭区域和隔离点发现。现将活动轨迹通报如下:


1


确诊病例1:王某,男,31岁,现住江夏区纸坊街东方巷,其活动轨迹如下:

7月28日至8月2日,每日9:30自驾去九全嘉国际广场上班。

8月4日,10:00、11:38分别在江夏区第一小学菜场购买包子和水,12:00和家人自驾前往江岸区金桥大道15号永旺超市购物,在“擂饭”餐厅就餐,15:00左右前往东湖飞鸟世界,17:00去沙湖路谭鸭血火锅店吃饭。

8月5日,9:30在江夏区第一小学菜场买菜,12:00在家参加11名亲友聚餐,15:00在江夏区第一小学采样点核酸采样。

8月6日,11:00自驾去沃尔玛购物广场江夏店,11:40到江夏区第一小学菜场斜对面水果店购买水果。

8月7日,在江夏区实验高中采样点核酸采样。

8月8日,10:30-11:00在江夏区发到家超市(北华街新世纪公园东北侧)购物。

8月9日,10:55前往明溪小学对面万达五金购物,随后到江夏区实验高中采样点核酸采样。

8月10日,17:30在江夏区第一小学菜场买菜。

8月11日,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2


确诊病例2:王某,女,28岁,现住江夏区大桥新区宜化星都汇小区,其活动轨迹如下:

8月1日—8月4日,未外出。

8月5日,自驾前往确诊病例1家中参加11名亲友聚餐。

8月8日,到青龙小区集中核酸采样(结果为阴性)。

8月10日,凌晨到青龙广场做核酸采样,后检测结果显示为阳性,转区医院隔离。

8月11日,复核结果呈阳性,立即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3


确诊病例3:胡某某,女,56岁,现住江夏区纸坊街东方巷,其活动轨迹如下:

7月28—31日,每天早上去江夏区第一小学菜场买菜。

8月1日,出现咳嗽症状,8月3日,出现低烧症状,7:00由确诊病例1驾车送往江夏区人民医院就医,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8月3日—5日在村医务室打点滴。

8月5日,7:30在江夏商业广场采样点核酸采样。12:00在家参加11名亲友聚餐。

8月6日—10日,偶尔江夏区第一小学菜场买菜,期间佩戴口罩。

8月6日在江夏区实验高级中学采样点采样,核酸检测结果阴性。

8月9日在江夏区第一小学核酸采样点采样,8月10日结果为阳性,经进一步排查后,立即转运至区医院隔离。8月11日复核结果呈阳性,立即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4


确诊病例4:张某某,男,31岁。现住江夏区纸坊街一道口青龙村,与8月8日新增无症状感染者夏某某为密切接触者,其活动轨迹如下:

7月28日至8月6日,每天5:30前往纸坊街道东湖村路口早餐店就餐,驾驶面包车到白沙洲丽水路工地(同车另有5人),18:00返回位于江夏区纸坊街宏德公寓家中。

8月3日和8月5日,步行前往江夏区职业技术学校核酸采样点采样。

8月7日,驾车前往经开区亚东方工地,13:00返回,后与父亲返至纸坊街一道口青龙村家中。

8月8日22:00,作为无症状感染者夏某某密切接触者由社区送至隔离点隔离。

8月10日,在隔离点出现发热症状,转至区医院。

8月11日,复查核酸结果呈阳性,立即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5


无症状感染者1:王某,男,29岁,现住武汉市江夏区纸坊街东方巷,其活动轨迹为:

7月28日至8月1日,住东西湖区吴兴南村,在东西湖区中心广场4楼上班。

8月4日16:30左右,乘朋友私家车从东西湖区返至纸坊街家中。

8月5日,11:00骑车前往江夏十一万核酸采样点,11:13在附近益丰大药房购买口罩后回家,12:00参加11名亲友聚餐,20:00在小区附近惠侬平价超市购物。

8月6日8:00,步行至纸坊街江夏区第一小学采样点进行核酸采样。

8月7日23:00,步行至青龙小区采样点进行核酸采样。

8月9日,22:00步行至青龙山国家森林公园采样点进行核酸采样,22:15在江夏实验高中附近爱好佳超市购物。

8月10日,作为8月9日确诊病例陈某某的密切接触者,送至区医院集中隔离。

8月11日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6


无症状感染者2:张某,女,28岁,现住武汉市江夏区纸坊街东方巷美林公寓,其活动轨迹为:

8月4日12:00,与丈夫、女儿一起,自驾前往江岸区金桥大道15号永旺超市购物,在“擂饭”餐厅就餐,15:00左右前往东湖飞鸟世界,17:00自驾去徐东大道附近沙湖路谭鸭血火锅店吃饭。

8月5日12:00,在家参加11名亲友聚餐,15:00在江夏区第一小学采样点核酸采样,结果显示为阴性。

8月7日,在江夏实验高级中学采样点核酸采样,结果显示阴性。

8月9日,在江夏实验高级中学采样点核酸采样,结果显示为阴性。

8月10日22:00,作为确诊病例陈某某的密接者,被送往区医院隔离。

8月11日,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7


症状感染者3:王某某,女,1岁,现住武汉市江夏区纸坊街东方巷美林公寓,与无症状感染者2为母女关系。其活动轨迹为:

8月4日12:00,随父母自驾前往江岸区金桥大道15号永旺超市购物,在“擂饭”餐厅就餐,15:00左右前往东湖飞鸟世界,17:00自驾去徐东大道附近沙湖路谭鸭血火锅店吃饭。

8月5日12:00,参加11名亲友聚餐。

8月11日2:00,作为确诊病例陈某某的密接者,转到区医院隔离。当天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立即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8


无症状感染者4:熊某某,男,63岁,现住于江夏区纸坊街东方巷美林公寓,其活动轨迹如下:

7月20至8月3日,在东湖高新区九峰从事院墙粉刷工作。与工友及司机6人同乘面包车往返工地。

8月4日7:00,在纸坊街道育才小区采样点做核酸采样。

8月5日12:00,参加11名亲友聚餐。

8月5日—10日,曾到江夏区第一小学菜场买菜,期间佩戴口罩。

8月7日、8月9日,两次接受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8月11日2:00,作为确诊病例陈某某的密接者,转到区医院隔离。当天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立即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9


无症状感染者5:韩某某,男,59岁,现住江夏区纸坊东湖村东湖里,为8月8日无症状感染者夏某某的密切接触者,其活动轨迹如下:

7月28日至8月6日,每天5:30前往纸坊街道东湖村路口早餐店就餐,之后乘坐确诊病例4驾驶的面包车到白沙洲丽水路工地(同车另有4人)。

8月5日、8月6日晚,骑电动车至江夏区东湖路学校核酸采样点进行2次核酸检测,结果均阴性。

8月7日,乘坐面包车前往经开区亚东方工地。

8月8日,作为无症状感染者夏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由社区送至隔离点集中隔离。

8月10日,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11日,核酸复查结果仍为阳性,立即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10


无症状感染者6:彭某,男,77岁,现住于江夏区中兴街老审计局家属院。与无症状感染者7为父子关系,其活动轨迹如下:

8月5日前,未外出。

8月5日早上、8月9日20:30,与儿子彭某某到纸坊第二小学核酸采样点采样。

8月10日,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立即送去隔离。11日复查结果为阳性,立即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11


无症状感染者7:彭某某,男,50岁,现住江夏区北华街38号,与无症状感染者6为父子关系,其活动轨迹为:

8月1日,6:30在罗氏热干牛肉面、安庆特色馄饨、胡开琴粉面馆购买早餐,打包后骑车送至江夏区中兴街老审计局家属院父母家,17:14在江夏区审计局对面转角超市买烟。

8月2日,6:30在住处附近黄胖子牛肉粉购买早餐,打包后送至父母家。12:00骑车前往江夏体育馆附近水果店买西瓜,12:42在转角超市购物后回家。

8月3日,6:40在住处附近胡开琴粉面馆购买早餐,打包后送至父母家。7:30骑车前往天济大药房(龙头街旁店)旁边副食店购买香烟。

8月4日17:30左右,在转角超市购买香烟。

8月5日,7:35在龙头街众焱超市购买香烟,8:30骑车前往复江道社区纸坊二小核酸采样点,与父母一起核酸采样,17:00到住处附近“7.7超市”买菜。

8月6日,6:30住处附近包子店、新北街与兴新街交界处汽水肉店购买早餐,打包后送至父母家。

8月7日15:00,由同事的儿子驾车,和同事一起从单位到广升小学核酸采样点,做维持现场秩序工作,并完成个人核酸采样。18:04在广升小学旁梦媛副食店购买香烟,后与同事等4人在古驿道与兴新街交汇处新疆烧烤就餐。

8月9日10:00,与同事驾车前往郭邻里值守点,21:00接父母步行前往纸坊第二小学采样点做核酸采样,送父母回家途中在楼下永胜平价超市购买雨伞。

8月10日,6:17在徐记特色三鲜粉购买早餐,并打包送至父母家,14:00骑车前往郭邻里小区值守点,14:16在纸坊财政宿舍对面心连心药店购买酒精,16:00到骏顺超市购买香烟。后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由社区转送到区医院隔离。

8月11日复核结果为阳性,立即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12


无症状感染者8:刘某某,女,23岁,现住于东西湖区东山街东风大队社区,其活动轨迹如下:

8月5日,在巨神产业园进行核酸检测,结果显示为阴性。

8月6日18:30,送同事到东西湖区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与8月7日确诊病例蔡某某接触。23:00送同事前往先锋苑一期二栋,随后前往楼下武汉云水谣城市酒店。

8月7—10日正常上下班,12:00步行至先锋苑看望同事,18:00在东山街东明药房购买鼻炎药物。

8月10日进行核酸采样,8月11日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随后送至隔离点隔离,22:30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请与上述人员活动轨迹有过交集的市民朋友

立即向所在社区、单位或疾控机构报告

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

应做好防护措施,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尽快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江夏区一中风险封闭区范围调整



武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2021年第4号)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自2021年8月12日起,将江夏区纸坊街郭岭里小区中风险封闭区范围向北调整至谭鑫培路、向西调整至武昌大道、向南调整至青龙山北麓。我市将根据疫情发展态势,及时调整风险等级和区域。




湖北省疾控制中心紧急提示




8月11日,河南省驻马店市正阳县新增中高风险地区、荆门市掇刀区团林铺镇新增中风险地区。为科学精准防控疫情,严防疫情输入,现对广大群众提出如下疫情防控建议:

、2021年8月3日(含)以来有河南省驻马店市正阳县、7月30日(含)以来有荆门市掇刀区团林铺镇旅居史的人员请主动到当地社区进行健康申报,并配合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所有防控措施。如有疑问可拨打湖北省各级疾控中心咨询热线,号码附后


二、鉴于当前的疫情形势,如无必须,建议近期不要前往河南省驻马店市、荆门市。


三、有河南省驻马店市、荆门市旅居史的来鄂返鄂人员,请提前了解湖北省当地防控要求;来鄂返鄂途中,请做好个人防护;来鄂返鄂后,应主动配合湖北省相关防控措施。


四、广大群众要继续时刻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养成随身携带口罩,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卫生习惯;不扎堆、不聚会,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五、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六、接种新冠疫苗是预防控制新冠肺炎传播的最经济、最有效、最方便的措施,更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请符合新冠疫苗接种条件的群众积极主动参与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携手共筑全民免疫屏障。




团风县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8月11日发布通告称

团风县10日的确诊病例2

邵女士于8月1日至8月3日7时左右

在新洲区女儿家居住

期间有外出活动史

经流调核实通报如下


新洲区疾控制中心提示




邵女士于7月30日17时30分左右到达新洲区的女儿家中;


8月3日7时30分左右从女儿家租车回到淋山河张岗村家中,期间在新洲有外出活动史。


8月3日18时,带孙子在团风县淋山河镇万豪酒店参加婚宴时与王X花(后确诊为新冠病毒感染者)有交集,为王某花的密切接触者。


邵女士于8月9日在隔离点检测时发现核酸阳性,当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8月10日转为确诊病例。


邵女士自8月3日晚与王X花接触后直至8月9日凌晨被隔离时,一直未再来过新洲区,没有后续的新洲区旅居史。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方案(第八版)》密切接触者的判定标准,邵女士在新洲区活动期间接触的人员不属于密切接触者的范畴。


另,王X花7月31日在江夏举办酒宴,邵女士7月30日来新洲,在8月3日前两人没有交集。


请大家不信谣、不传谣

以专业机构发布的疫情信息为准

希望各位居民配合相关部门

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外防输入,内防反弹

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需要每个人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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