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阳新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原创   2021-10-29 21:23  


公  告

关于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阳新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2021年10月29日政协阳新县第十届委员会第十七次常委会会议通过)

政协阳新县第十届委员会第十七次常务委员会决定: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阳新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11月4日至8日在县城召开,会期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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