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 难逃法网——阳新交警查获一起交通肇事逃逸

2021-11-21 17:49   阳新交警大队  


阳新交警大队浮屠中队查获一起肇事逃逸,2021年11月18日晚19时,一辆鄂A18***小型白色面包车与一辆电动三轮车,在武阳公路华龍路段发生碰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交通事故,肇事司机现场逃逸,浮屠中队在接到群众的报警电话后,立即赶往事故现场。

     

案件详情

     

到达事故现场后,民警询问居民和过路群众得知,肇事司机当时在现场停留了几秒钟就驾车逃离了现场。由于是晚上并没有看清楚肇事车辆的车牌。

据民警方洋称,三轮车被冲撞得较为严重,受害司机李某明受伤当场昏迷。随后,中队民警通过暗查走访和调取周边的监控视频进行筛查。于19日12时,确定了逃逸司机刘某亮的车牌号,并通过数据分析筛查发现,其司机已经跑到了武汉。

中队民警发现肇事司机在武汉后,通过公安网的数据平台查找出了肇事司机家人的联系方式,并与他的家人进行联系劝说他前往中队自首。刘某亮得知消息后从武汉返回阳新前往浮屠中队自首。经审问,刘某亮说是因为晚上视线不太清楚造成了事故,并对自己撞车后逃离现场的行为供认不讳。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阳新交警依法对刘某亮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2000元的罚款,扣12分,行政拘留十五天。

在此,阳新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驾车出行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要立即停车、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千万不要心存侥幸,选择逃逸。交通肇事后逃逸是一种性质十分恶劣、情节非常严重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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