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港路长柯铎查获一辆未年检的报废货车,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11月25日,木港路长柯铎进行路面巡逻时,发现一辆轻型普通货车的后车厢载满了货物,货物装载得并不牢固存在交通安全上路十分危险。
交警提醒各位车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章,第五十四条规定:
(一)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半挂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4米,载运集装箱的车辆不得超过4.2米。
(二)其他载货的机动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2.5米。
报废车辆技术状况差,安全隐患极大。报废车辆的技术状况已临近崩溃程度,稳定性极低、安全性极低,极易酿成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轻者车辆抛锚、偏向、爆胎,重者制动失灵、致人受伤、车毁人亡,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
车辆已达到报废标准的,应将车辆依法报废,并将号牌、行驶证及时注销,不要抱有侥幸心理,违法上路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