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放管服”改革精神,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内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投标企业保证金进行了集中清退。从今年1月开始至今,交易中心共清退保证金954笔,合计5937万余元,涉及258个项目。
“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专班,对因各种原因导致未能及时办理保证金退还相关情况进行了认真梳理。该中心以电话方式通知50余家招标人、90多个投标企业、40多个代理机构,提醒及时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同时,该中心向20多家招标人转发了《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印发〈关于不再代收代管投标保证金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维护了各投标人利益,有效减轻了企业负担。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梅光明表示,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不再代收代管投标保证金的要求,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助推阳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为推动阳新加快建成武汉城市圈同城化发展示范县贡献应有的力量。
通讯员:邱陵
监制:刘俊
编辑:马婷婷
校对:胡燕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