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为落实全县禁鞭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中心城区禁鞭工作,县应急管理局对中心城区范围内烟花爆竹零售户进行检查。 吊销城区禁鞭区内零售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并予以回缴;与禁鞭区内烟花爆竹零售户签订禁鞭承诺书;督促零售户及时退还剩余烟花爆竹;责令烟花爆竹零售户停止经营。 通讯员:周全 监制:刘俊 编辑:秦晨欣 校对:胡燕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