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阳新法院集中对5起通过邮寄送达、实地走访等方式均未能联系上被告的案件,依法使用司法送达网进行了网络公告送达。
日前,为切实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降低司法送达成本、提高诉讼效率,阳新法院积极探索“互联网+审判”模式,通过收转发E中心全面开启网络公告送达工作。
据该院立案庭干警介绍,网络公告送达相较于传统公告送达方式具有以下优点:
一是公告零成本。传统报刊媒体公告送达费用一般为300元一次,一个案件从审理到宣判往往需要公告送达两次或两次以上,而网络公告送达直接省去了中间环节,免除了公告费用,节约当事人诉讼成本。
二是发布高效化。网络公告送达越过了传统报刊媒体公告送达中排期刊登、信息反馈等繁琐环节,通过收转发E中心,任意一工作日均可“一键公告”,15分钟内便可在司法送达网发布,公告送达效率大幅提高。
三是查询便捷化。当事人可以随时随地通过关键字在送达平台官网检索和查阅公告内容,受众面扩大,相较于传统方式更加便捷。
法条链接: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通讯员:向泽勤
监制:刘俊
校对:胡燕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