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抓好城区禁鞭工作,16日,县应急管理局联合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县禁鞭办等相关单位,对兴国镇禁鞭区内的商店、超市、粮油店进行安全检查。 此次联合执法检查,共检查零售点15家,行政拘留1人,将收缴烟花爆竹在指定地点集中销毁,有效规范了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秩序。接下来县应急局将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烟花爆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坚决严厉打击,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驾护航。 通讯员:肖细斌 监制:刘俊 编辑:胡凌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