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降低新冠疫情对审判活动的影响,避免当事人异地往返奔波,27日下午,阳新法院通过诉前调解平台顺利调解一起异地离婚纠纷案,获当事人好评。
艾某和周某于2002年在深圳务工期间相识恋爱,并于2010年经政府登记结婚。2018年,周某外出务工,夫妻双方长期分居两地,导致感情破裂。3月25日,原告艾某来到阳新法院三溪口法庭,向工作人员咨询诉讼离婚相关事宜。
经艾某陈述,法院工作人员了解到,周某目前在浙江宁波务工,因新冠疫情无法到庭参与诉讼,且只有周日才有空余时间。在征求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法院工作人员决定通过诉前调解平台远程视频的方式对该纠纷进行调解。
为确保当事人熟知诉前调解平台操作方法,阳新法院干警提前通过微信向当事人发送了诉前调解平台操作流程表,并宣传诉前调解相关法律规定。
当天下午,该院干警耐心细致地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根据双方争议焦点,有针对性地开展调解,站在双方的角度为双方深入分析、权衡利弊,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同意调解离婚。
调解结束后,该院干警还引导双方当事人通过诉前调解平台在调解笔录上签字确认,至此,该起异地离婚纠纷得到调解,顺利结案。
通讯员:汤琼
监制:刘俊
编辑:秦晨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