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阳新县公安局经济开发区派出所民警经不懈努力,7小时破获一起盗窃案。当受害女士从民警手中领回失而复得的手机后,对民警高效热忱的帮助表示感谢。
1月16日中午1时许,一名洪姓女青年赶到开发区派出所报警称,当天中午其在客运站搭乘班车时,突然发现自己衣袋里的手机不见了,因上车前手机还在的,疑似遭遇扒窃。
接警后,该所副所长梁志华和民警方煊楠立即赶往现场开展走访调查。通过多方走访有关工作人员及调取公共视频信息展开侦查研判,很快,一名头大墩实的男子进入民警视野。案发时段前,该男子曾在车站广场内徘徊,后上了洪女士所在的车辆,很快又下车离开。
经过视频追踪及扩大视野进行分析研判,民警进一步明了了该嫌疑人的活动情况。经过数小时的努力,至当晚天黑后,逐步确认该嫌疑人出没于阳新城区老城区某街区一带,并窜入某楼房后,再也不见踪影,民警遂在周边展开守候伏击。
1月16日晚上8时许,不懈跟踪追击的民警立即布控,直接冲入该楼房内,将正躺在床上边看电视边玩手机的男子(现年58岁,阳新县兴国镇人)周某抓获,并在其家中搜出了一部已经关机的手机。
经审讯,嫌疑人周某对自己当天中午窜至客运站,在班车上扒窃手机一事供认不讳。
据了解,绰号“大头”的周某是名“老贼”,从2010年以来,先后因盗窃已被判刑5次。案发当天,当周某窜入客运站内,发现洪女士防范意识不强,上车前边整理行李,随手将手机放在外衣口袋。于是,周某将其盯为“目标”,并找机会与其“擦肩而过”,便“顺走”其手机。因看中该手机为某知名品牌手机,且成色较新,周某打算次日外出刷机后留下自用。
目前,涉嫌盗窃嫌疑人周某已被阳新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经信息核实后,洪女士已从民警手中领回自己的手机。
警方提示,年终春节期间,扒窃违法犯罪活动也活跃起来,广大群众出行时,应加强安全防范意识,保管好自身财物。当财物被盗时,要及时报警,并积极提供线索,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通讯员:杨慧兰
一审:马婷婷
二审:王珊
三审:黄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