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6岁到40岁的14年间,因多次实施扒窃等违法犯罪活动,这名男子已经7次被判刑,然而,屡教不改的他,这个春节又“进去”过年了。1月18日,阳新县公安机关最终以“零口供”将这名涉嫌盗窃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
1月14日上午10许,阳新县三溪镇居民贾女士报警称,其在超市购物时,手机被盗。
接警后,阳新县公安局三溪派出所副所长阮浩等人迅速开展案件侦查工作。
通过视频侦查,一名在超市内转悠多时、且与贾女士有过近距离碰撞的男子进入了民警的视线。
尽管整个盗窃过程被监控如实记录下来,但是该男子自始自终“全副武装”,戴着帽子、口罩掩面,将面部特征全部遮挡严实,无疑给破案增加了难度。
办案民警继续调取周边监控信息,并进一步多方走访调查,试图获取重要信息,却并未找到任何其他线索。
民警通过进一步分析研判,发现该男子行窃动作老练,疑似惯犯。
之后,连续几天内,在市局和县局情指中心大力支持协助中,通过扩大范围进行视频追踪,最终紧紧锁定这名男子。
14日之前,该男子曾多次出没三溪镇几家大型超市和阳新城区一些大型商超,且有类似的熟练扒窃行为。
结合相关重要信息,警方经过大量的工作与深度研判,最终成功锁定了犯罪嫌疑人为冯某(男,现年40岁,大冶市人)。
从1月10日至14日,冯某在公共场所,专门针对放松警惕的女性实施扒窃作案多起。
民警根据冯某的行踪进行细致分析,于1月17日晚上9时许,将酒后在家里睡觉的冯某成功抓获。
审讯中,犯罪嫌疑人冯某摆出一副置之度外的态度,口口声声称自己“只是伸手他人衣袋,并未动手拿到东西”,证据面前,冯某始终妄想通过狡辩逃避法律的制裁,拒不交代犯罪事实,民警认真查实每一个细节,全方位固定相关证据,虽是“零口供”,但足以确定冯某多次街头行窃的犯罪事实。
据了解,自2009年起,冯某因实施盗窃等犯罪活动,曾已7次锒铛入狱。这次,拒“不认帐”、以为拿自己没有办法的他又栽了。
目前,冯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莫伸手,伸手必抓!犯错者坚持选择一错再错,终究难逃法律的严惩。在新春佳节来临之际,广大群众要加强防范意识,千万注意保管好贵重财物,远离不法侵害,过个欢乐祥和年!
通讯员:杨慧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