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畅行阳新 交警同行】交通违法曝光台:50名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逆向行驶被处罚

©原创   2023-02-03 11:41   阳新县融媒体中心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文明交通形象,营造良好交通秩序,今天交通违法曝光台,曝光50名因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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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人员名单


电动自行车小巧、轻便,已成为群众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但有些驾驶人缺乏基本的交通法律常识和安全意识,总是根据自己的“喜好”骑行,导致交通事故频发。

依据: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

处罚:

对逆向行驶的非机动车辆,交通管理部门可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给予处罚,即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提醒:

在此,县交警部门希望电动车驾驶人摒弃侥幸心理,遵守交通规则,为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负责。



记者:邵斐  通讯员 :李洋

责编:马婷婷 审核:黄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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