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关于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号召,着力提升我县城市绿化美化品位,依据《湖北省城市绿化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决定在县城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占绿毁绿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3年2月28日至12月30日
二、整治范围
阳新县城市规划(建成区)区
三、整治内容
重点整治以下破坏城市绿化的现象和行为:
1.在城市道路两侧绿化带内乱停乱放车辆;
2.擅自占用城市绿地设立广告牌及其它设施;
3.在公共绿地和道路两侧绿篱内摆摊设点;
4.在城市绿地内随意搁置杂物、焚烧物品、踩踏草坪;
5.擅自拆除绿地围栏,私设道路开口;
6.随意砍伐树木、采摘花草、攀折树枝、非正常修剪树木;
7.在树木上私拉乱挂横幅、违规设置牌匾、缠绕物品;
8.在城市绿化带内乱泼污水、乱倒垃圾、挖坑取土、堆放杂物、放养家禽家畜;
9.占用小区绿地建设私人菜园、花园、停车位;
10.在小区绿地铺装硬化、搭建构筑物,改变绿地用途等违法行为。
四、相关要求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于2023年3月13日前自行整改并修复完毕。
逾期未整改的,我局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并采取相对应的行政强制措施。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典型违法者和案例,将通过电视、报纸、广播、网络等各类媒体公开曝光。
对在整治工作中侮辱、殴打、阻挠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相关法律予以严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市民群众积极配合专项整治工作,自觉增强爱绿建绿护绿意识,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向县城市管理执法局举报。
举报电话:0714一7329813
阳新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3年3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