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场监管局:贯彻落实经营者变更登记 促进主体发展稳存量

©原创   2023-03-16 14:39  


“原以为要跑几趟,没想到半个小时就变更好了,太省心了。”经营户王女士开心地说。日前,她顺利接手一家日用品店并成为经营者。据悉,这是《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施行后,阳新县市场监管局办理的第35起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申请。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若干措施工作要求,《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自 2022年11月1日起实施,相比原《个体工商户条例》,新《条例》调整了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方式,由原来“先注销、后成立”改为“直接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明确了个体工商户直接变更经营者的规定,实现了个体工商户在成立时间、字号、档案和相关行政许可等方面的延续,有效降低了制度性交易成本,有利于个体工商户持续经营、更好发展。《条例》实施以来,阳新县市市场监管局认真做好《条例》的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

一、强化学习宣传。集中安排16个市场监管所、大队、注册股从事登记的工作人员对《条例》进行学习,进一步提升登记注册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法律素养,切实提高业务能力。通过电子屏、微信公众号、窗口发放宣传资料等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提高个体工商户政策知晓度,营造《条例》实施的良好氛围。

二、优化办理流程。积极引导经营者通过“湖北政务网”服务平台办理登记业务,全程协助申请人完善变更登记材料,实现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全程“网上办、掌上办”。

三、加强部门协调。积极做好与税务部门的协同配合,明确了对个体工商户申请变更经营者的,通过数据共享的方式获取其清税信息,对于信息共享延迟等情况的,接受申请人提交的纸质《清税证明》。

截止3月16日止,阳新县市场监管局共办理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业务39户。下一步,县市场监管局将继续贯彻落实好《条例》各项要求,加强政策宣传引导,为个体工商户及广大市场主体提供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登记服务,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通讯员:伍宏伟

责编:明珊

审核:黄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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