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上午,县司法局木港司法所组织辖区20名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清明节前安全警示教育及森林防火宣传活动。
活动中,司法所工作人员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学习《致全镇人民群众的公开信——森林防火》《文明祭祀,倡树新风》倡议书,要求全镇社区矫正对象严格遵守禁燃禁放规定,积极向亲朋好友、家人和身边的群众宣传文明健康环保的祭祀方式,清明节期间不参与聚集性祭祀祭祖扫墓活动,自觉禁止、协助制止各类野外用火活动,鼓励文明祭奠,环保祭祀,并与社区矫正对象签订《清明节文明祭祀承诺书》。同时,重点强调清明期间社区矫正对象注意事项和纪律要求,严禁酒后驾车、赌博、寻衅滋事等现象的发生,要紧绷法纪之弦,安心改造,用实际行动重塑新生。
结合木港镇当前森林防火和清明节前工作,木港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在镇域内开展以“森林防火、文明祭祀、从我做起”为主题的义务宣传活动,发放森林防火公开信200份,签订承诺书40人。下一步,木港司法所将以常态化、多元化公益活动,着力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社会责任感和归属感,帮助他们提升信心,顺利融入社会,为建设绿色生态宜居宜业的秀美木港贡献力量。
通讯员:金玲 黄静
责编:马婷婷
审核:黄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