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省、市就业援助相关政策,促进灵活就业人员稳定就业,阳新县已全面启动2023年度“4050”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工作。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享受对象为阳新县户籍并经我县镇(区)人社中心认定为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即申报当月女性年满40周岁、未满5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未满60周岁的就业困难人员),未办理退休,此前未享受过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已实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方式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员。
1、2023年初次申报人员,根据“先缴后补”的原则,从申报当月起,按200元/月的标准进行补贴,累计享受不超过36个月。补贴享受期间到龄、退休的,补贴至到龄、退休当月。
2、2021年和2022年已经申报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人员,继续申报2023年度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时按200元/月的标准进行补贴,累计享受不超过36个月。补贴享受期间到龄、退休的,补贴至到龄、退休当月。
全年均可申报
(1)申报材料
1、初次申报所需材料:申请表(个人情况承诺书),本人户口本,灵活就业缴费凭证,个人社会保障卡。
2、二次享受人员无需重复提交材料,经系统核验后“免申即享”。
(2)申报地点: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持相关资料到户籍地、常住地所在镇(区)人社中心即可申请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