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上午,在阳新县法院浮屠法庭的调解室里,经过法官和人民陪审员两个多小时的思想工作,促使又一起离婚案被庭外成功化解。
原告小许在2021年12月份经人介绍,和同龄的白沙镇山口村小余相识。双方于第二年国庆节登记结婚。婚后因性格等原因发生多次纠纷,致使双方无法共同生活并分居,2023年1月30日女方小许以矛盾无法调解,感情确已破裂为由,向法院起诉判决离婚。
浮屠法庭法官在协调沟通时发现,原被告均同意离婚,但被告小余对婚前和婚期给付的彩礼等支出问题有争议,且被告情绪特别激动。为避免矛盾激化尽快化解,法庭联系了人民陪审员陈品、姜孝康两人参与调解。
调解当中,法官和陪审员互相配合,法官讲法理,人民陪审员讲情理。奉劝双方换位思考,既要尊重法律法规,又要遵循公序良俗。经2个多小时的思想工作,原告女方同意退还相应的款项,被告男方也同意离婚,并在法庭干警的见证下,女方去男方家中拿回了自己的日常用品,致使此案终于庭外协调成功。
近年来,浮屠法庭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人熟地熟、通民情、知民意、懂情理、接地气、熟悉民风民俗的优势,积极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经常邀请人民陪审员积极参与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案件的调解,促使案件案结事了,为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通讯员:姜孝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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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黄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