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阳新县纪委监委发布公告

2023-05-04 17:05  


刚刚

阳新县纪委监委发布

2023年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

专项整治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省、市纪委监委工作部署和县委、县政府相关工作安排,县纪委监委将联合7家县直单位开展2023年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整治内容及举报方式公告如下:


整治时间

2023年4月至12月


整治重点

(一)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

1.落实帮扶政策措施不实,返贫摸排搞形式、走过场,应纳未纳、“体外循环”,帮扶不及时、不精准,返贫致贫风险消除把关不严、“应消不消”等问题;

2.项目谋划论证不足、盲目决策,资产底数不清、产权不明、管护不力,以及项目分红不发、滞发等问题;

3.骗取套取、截留挪用以及迟拨滞拨、逾期兑付、结存闲置惠农补贴资金,补贴补助标准不公开不透明、分配不公、违规发放,雁过拔毛、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问题;

4.在政务服务中玩忽职守不作为、任性用权乱作为,为群众办事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懒政怠政,对待群众口大气粗、颐指气使等问题。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举报电话:7320316、7393983


(二)中小学教辅材料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治理

聚焦2022年以来全县中小学校包括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含民办学校)在教辅材料方面侵害学生利益的相关问题,重点问题可追溯至以前年度。重点包括:

1.擅自在我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公告目录外违规推荐、征订或代购教辅材料;

2.违反“一科一辅”政策征订教辅材料;

3.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指定教辅材料和读本、课外读物、报刊杂志、作业本等学习资料;

4.学校或教研部门自编自印盈利性教辅材料;

5.其他在教辅材料方面侵害学生利益行为。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举报电话:7597601


(三)医疗机构不合理检查及用药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1.违反临床诊疗指南、临床路径的重复检查、过度检查问题;

2.分解收费项目、无收费目录套用其他收费目录收取费用的检查问题;

3.未经患者签署知情同意书进行的特殊检查问题;

4.抗菌药物、抗肿瘤药物、辅助用药等国家(省)重点监控药品的不合理使用问题;

5.处方(医嘱)中用药适应证不适宜、用法用量不适宜(给药途径、单次用量、日剂量、给药频率)以及重复用药等不合理用药问题;

6.其他损害群众健康权益的不合理检查及用药问题。

牵头单位:县卫健局、县医保局

举报电话:7314071、7329362


(四)深化殡葬服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1.殡仪馆设置明显不合理收费项目;

2.殡仪馆随意拆分项目,变相捆绑或强制提供服务;

3.殡仪馆骨灰盒等丧葬用品价格虚高,财务管理不规范;

4.殡仪馆工作人员索要、收受逝者家属财物;

5.《湖北省定价目录》实施以来(2021年3月),乡镇和农村公益性公墓向非本地村(居)民(不含原户籍在该地的)提供安葬服务并收费;

6.乡镇和农村公益性公墓未严格执行价格政策,财务管理不规范。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举报电话:7322335


(五)农村集体资源发包和小型工程项目管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

1.农村集体资源违规发包问题。违规发包集体资源,以权谋私、优亲厚友问题;低价发包、超过承包期限发包集体资源的问题;低价拍卖资源,承包费长期不兑现、不足额入账的问题等。

2.农村小型工程项目管理违规问题。聚焦2021年7月以来以村级为实施主体、项目投资400万元以下的农村小型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建设、土地平整、改水改厕、农田水利设施、文化旅游、体育卫生等工程建设项目,重点项目可追溯到以前年度),重点治理:违规确定工程项目、违规举债筹集资金的问题;违规确定施工单位、人为拆分项目规避招标或暗箱操作的问题;工程质量监管不到位的问题;项目主管部门违规挤占、挪用、滞留项目资金,村级组织违规支付、套取项目资金、资产不入账的问题等。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

举报电话:7320316、7338721


(六)党员干部违规参与民间借贷问题专项教育整顿

1.以本人、亲属或他人名义,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高息(年利率高于借贷时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类贷款利率<不含浮动>)出借资金或者无息、低息(年利率低于借贷时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类贷款利率<不含浮动>)向他人借款;

2.与管理服务对象进行资金借贷,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

3.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提供有偿担保或要求他人提供担保;

4.通过民间借贷等金融活动获取大额回报,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

5.其他违反纪律规定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借贷行为。

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委

举报电话:7320552


(七)医疗购销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1.违规私自采购和销售药品、医疗器械及医用卫生材料

等医疗产品等行为;

2.收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生产

厂家、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或参加其安排,组织或支付费用的吃请、旅游、营业性娱乐场所等活动,以各种名义报销、代付费用等行为;

3.以商业目的统计医师个人及临床科室有关药品、医用

卫生材料的用量信息,或为医药营销人员统计提供便利等行为;

4.在药品处方、医学检查等医疗服务中实行开单提成,

或通过介绍患者到其他医疗机构检查、治疗、购买医药产品等收取提成等行为;

5.违反规定发布医疗广告,参与医药产品、食品、保健品等商品推销活动,私自泄露患者等服务对象的个人资料和医学信息等行为;

6.利用职务便利,在医疗服务中索取或收受患者及其家

属赠送的“红包”、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高档礼品或其他不正当利益等行为;

7.假借学术会议、科研协作、学术支持,捐赠资助进行利益输送等不当行为。

牵头单位:县卫健局

举报电话:7314071


对以上整治领域中存在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截留侵吞、吃拿卡要、以权谋私、不作为乱作为等违纪违规问题;相关责任单位在整治中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查处不力等问题,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网络等方式,如实向县纪委监委举报,提倡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县纪委监委将严密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和安全,特别是对实名举报的问题线索优先受理、优先办理、及时反馈,对举报反映的问题线索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举报电话:0714-7320552

来信来访地址:阳新县城东新区钟家湾路39号(阳新县纪委监委信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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