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新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关于公开招聘协管员的公告

2025-02-06 14:39  


为进一步加强阳新县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辅助力量,阳新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委托湖北邦泰人力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名劳务派遣人员协助城市管理工作(简称协管员)。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相关条件要求公告如下:


招聘公告
公开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管员16名,工作地点在阳新县城区,从事城市管理协管工作。

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2. 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身心素质和工作能力;

5.男性身高1.65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55米及以上;

6.需有指定医院合格的体检报告;

  7.符合招聘职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优先聘用(学历放宽至高中)。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协管人员:

  1.本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公开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报名统一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址:阳新县湖北邦泰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

  2.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即日起—2月12日9:00-17:00

  审核时间:2025年2月13日—2月15日9:00-17:00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1.5比例,报名人数未达到1:1.5的岗位,经招聘单位研究可以保留,消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

(2)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并签署《诚信承诺书》,否则不予报名。应聘人员须填写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并提供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距报名时间6个月内,白色背景,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报名用身份证件应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参加考试时所用证件可以是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或社会保障卡,一般应与报名所用的身份证件一致。

  (3)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准确填写、大专、本科学习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就读学校和专业)和毕业后工作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和工作单位),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4)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报名、考试、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4.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工作在县城管执法局机关党委办的监督参与进行。审核人员须在应聘人员报名后及时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条件的,严禁资格审核通过。对审查未通过的,应及时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

(2)应聘人员在现场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查询初审结果。

(二)笔试

笔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未按通知时间到达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三)面试

  1.面试工作由湖北邦泰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 应聘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和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或社会保障卡)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应聘人员录取以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相加,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四)体检与考察

  面试通过后符合应聘条件人员进入体检程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五)聘用

拟聘人员考察合格后,由湖北邦泰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与聘用的协管人员签订劳务合同,薪资待遇面议,首次签订劳务合同期限为2年(期满考核合格续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结束前对新招聘协管人员进行考核,经考核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按照程序解除劳务合同。

(六)薪资待遇

薪资待遇由基本工资+社保+年终绩效考核+工会福利组成。

新聘用协管的薪酬待遇按照湖北邦泰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劳务派遣人员管理有关规定执行,缴纳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或到岗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其它事项

(一)本公告由湖北邦泰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二)咨询电话

考务政策及报名咨询电话:18107143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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