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港一村民清明祭扫引发山火 涉事人面临法律追责

©原创   2025-04-04 23:11  


4月3日,洋港镇中罗村南山山场突发森林火情。经查,75岁村民吴某珍在清明祭扫过程中违规用火,引发大面积山火。

经消防、公安及应急部门13小时昼夜奋战,该山场明火于4日凌晨4时被完全扑灭。目前市、县两级公安森警已成立专案组进驻调查,案件正在侦办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5条明确规定

过失引起火灾,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本案当事人或将面临失火罪刑事追责。


阳新县公安局环保森警大队提醒广大人民群众:

当前正值森林高火险期,

任何在林区吸烟、烧纸、野炊等行为均属违法。

市民若发现火情隐患,

请立即拨打12119森林火警电话。

让我们以本案为鉴,

清明祭扫切忌野外用火,

用实际行动守护绿水青山。

记者:石蕾 通讯员 李力

责编:许岚

发布:许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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