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我县部分路段电子抓拍系统的通告

©原创   2025-12-04 15:34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道路交通秩序,创建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阳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在以下11处路段、路口启用违法行为电子抓拍设备。现将抓拍点位公告如下

序号

区域

地点

抓拍违法行为

1

经济开发区

纵一路与站前南路丁字路口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违反禁令标线指示、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逆向行驶、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乘人员未使用安全带

2

经济开发区

站前南路与民福路丁字路口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违反禁令标线指示、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逆向行驶、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乘人员未使用安全带

3

经济开发区

站前南路与龙马路十字路口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违反禁令标线指示、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逆向行驶、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乘人员未使用安全带

4

经济开发区

民福路与规划三路十字路口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违反禁令标线指示、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逆向行驶、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乘人员未使用安全带

5

经济开发区

民福路与东坡西路丁字路口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违反禁令标线指示、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逆向行驶、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乘人员未使用安全带

6

经济开发区

龙马东路与进站西路丁字路口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违反禁令标线指示、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逆向行驶、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乘人员未使用安全带

7

经济开发区

进站西路与纵一路丁字路口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违反禁令标线指示、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逆向行驶、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乘人员未使用安全带

8

经济开发区

民福路正阳公司丁字路口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违反禁令标线指示、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逆向行驶、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乘人员未使用安全带

9

兴国镇

红星大道澜桥世家路段

(人防公园人行横道)

遇行人横过人行横道未停车让行的

10

城东新区

综合大道人民医院路段

(人民医院人行横道)


遇行人横过人行横道未停车让行的

11

城东新区

阳新大道市民之家路段(市民之家门口人行横道)

遇行人横过人行横道未停车让行的


上述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之后正式开始抓拍,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阳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5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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