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全县道路交通秩序,创建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阳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在以下11处路段、路口启用违法行为电子抓拍设备。现将抓拍点位公告如下:
序号 | 区域 | 地点 | 抓拍违法行为 |
1 | 经济开发区 | 纵一路与站前南路丁字路口 |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违反禁令标线指示、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逆向行驶、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乘人员未使用安全带。 |
2 | 经济开发区 | 站前南路与民福路丁字路口 |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违反禁令标线指示、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逆向行驶、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乘人员未使用安全带。 |
3 | 经济开发区 | 站前南路与龙马路十字路口 |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违反禁令标线指示、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逆向行驶、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乘人员未使用安全带。 |
4 | 经济开发区 | 民福路与规划三路十字路口 |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违反禁令标线指示、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逆向行驶、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乘人员未使用安全带。 |
5 | 经济开发区 | 民福路与东坡西路丁字路口 |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违反禁令标线指示、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逆向行驶、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乘人员未使用安全带。 |
6 | 经济开发区 | 龙马东路与进站西路丁字路口 |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违反禁令标线指示、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逆向行驶、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乘人员未使用安全带。 |
7 | 经济开发区 | 进站西路与纵一路丁字路口 |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违反禁令标线指示、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逆向行驶、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乘人员未使用安全带。 |
8 | 经济开发区 | 民福路正阳公司丁字路口 |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违反禁令标线指示、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逆向行驶、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乘人员未使用安全带。 |
9 | 兴国镇 | 红星大道澜桥世家路段 (人防公园人行横道) | 遇行人横过人行横道未停车让行的 |
10 | 城东新区 | 综合大道人民医院路段 (人民医院人行横道) | 遇行人横过人行横道未停车让行的 |
11 | 城东新区 | 阳新大道市民之家路段(市民之家门口人行横道) | 遇行人横过人行横道未停车让行的 |
上述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之后正式开始抓拍,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阳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