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环境日,阳新法院在网湖湿地开庭!男子收购出售野生动物当庭受审

©原创   2026-06-05 15:32  


今年6月5日是第55个世界环境日。当天,阳新县人民法院在网湖湿地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开展巡回审判,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蔡某非法收购、出售陆生野生动物一案。网湖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周边村干部及群众参加听审。

经审理查明,蔡某在经营餐馆期间,多次收购野生小鹿、野猪等陆生野生动物,加工成菜品出售。执法部门现场查获“三有”野生动物小鹿6只,涉案总价值3.4万余元。案发后,蔡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

庭审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合议庭将择期宣判。庭审结束后,法官现场以案释法,发放宣传册,讲解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法律后果。

阳新县人民法院二级法官张幽霞表示,保护生态环境,不只在于不吃野味,更在于不破坏一草一木、不污染一方水土。任何破坏生态的行为,法律都不会容忍。她希望通过这起案件的审理,让“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观念,像古树的根系一样深植人心。

网湖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张细华说:“在网湖开展这样的巡回审判,对违法偷猎者具有很大的震慑作用。我们也有了更坚实的法律依据,去制止那些非法偷猎行为。”

记者:洪涛

一审:许岚

二审:张贵华

三审:朱兰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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