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风传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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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新县融媒体中心联合阳新县纪委监委、阳新县税务局带你一起聆听杰出人物的清风传家故事。
“民国第一清官”石瑛
石瑛,字蘅青,1878年出生于湖北省阳新县燕厦新庄坪村。早年留学英法,获博士学位。回国后,历任北京大学教授,武昌高等师范大学校长,武汉大学工学院院长兼教授,湖北省建设厅厅长,浙江省建设厅厅长,湖北省参议会议长,南京市市长,国民政府铨叙部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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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瑛一生以国家民族利益为重,以国计民生为念,为官清廉,矢志报国,无论求学、执教、从政、治国,无一不以爱国爱民为本。他为人刚正无私,居官操守尤严,处事洒脱,特立独行,从不干誉就俗。国民党元老、原浙江省主席,时称“湖北三怪”之一的张难先先生,在《石瑛言论集》序言中写道:“蘅青幼承庭训,弱冠列胶庠,登贤书,无科名习气;留学欧美若干年,无白人习气;早年人同盟会,为总理所器重,无党人习气;归国屡受要职,交游尽显贵,无官僚习气。”
石瑛(左一)与孙中山等人合影
1928年,张知本任湖北省政府主席,特请准国民政府调任石瑛为建设厅长,一时群贤咸集,开湖北政治史之新纪元。石瑛集中心力,展其学于交通、水利、农林、工商诸部门,一 一创造规模,荡涤旧污,为后来者所效法。
1930年冬,张难先任浙江省主席,力邀石瑛任浙江省建设厅长。时浙江省百废待兴,财力竭蹶,石瑛苦心擘画,分别缓急,以定进止。当时杭江铁路及发电厂工程建设资金紧缺,石瑛多次赴上海与银行界磋商,终于获得赞助投资,使工程建设得以顺利实施。
民国时期南京
1932年,石瑛奉命调任南京市长。到任后,感于南京百废待兴,市府财力拮据,石瑛力去浮华,不以整肃市容为已足,而是措意下列诸端:一是培养市民守法习惯。国都所在,达官贵人众多,往往不屑或忽略法律法规。石瑛则不论何人,一体以法,建筑、税收、地籍各要政,悉准定则而行。初有怨言,久乃无敢犯者。二是提倡国货,力戒奢侈。石瑛本人衣履均系土布制作,有“布衣市长”之称。他对各机关学校人员亦要求使用国货,与市民一般生活水准接近。三是提倡国民教育。努力扩充小学,提高教师待遇,亲自注意延聘小学校长。四是注重平民生计。发放小额资本贷款,扶持旧有织缎业特产等,策进国民经济之发展。
石瑛在南京市长任内,时国民政府主席林森提议,扩建中山陵园,新建国府礼堂,责成南京市政府辟地修建。石瑛认为占用民地,拆迁民房与民生主义相违背,拒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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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瑛在英法留学前后十余年,归国后历任要职,职务多在物质建设方面。他绝不囿于物质观念而重精神修养,与别的留学归国学生只知醉心西方物质享受,崇拜外人言行完全不同。且石瑛对于物质建设以大众福利所关者为急务,而极端反对装饰门面、沽名钓誉之行为。又感于以往士人不治生产,以官为官之陋习,努力提倡自给自信,自耕自食,常于公余在私居种菜或办小手工业以自给。平日生活极端简朴,粗茶淡饭,客来加一盘炒鸡蛋而已。
播音:胡琦琦 制作:石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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