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新县行政争议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首起行政争议案

©原创   2023-08-11 20:12   金玲


11日上午,阳新县人民政府行政争议调解委员会在县司法局召开第一次行政争议调解会,协调黄某诉阳新县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一案。

2022年9月19日,作为阳新锦华都城(城市广场)商铺业主,黄某向县住建局提请政府信息公开,在收到申请后县住建局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但黄某认为县住建局作出的答复书认定事实不清,未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故而起诉县住建局。

在县人民政府行政争议调解委员会牵头下,县政府办、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司法局等成员单位,该案原、被告共同参加本次调解会。会上,原告黄某陈述了本人基本诉求,各参会单位就案件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判分析和释法说理,县住建局对诉求予以积极回应。在平等友好的氛围下,双方达成了和解,当事人黄某当场撤诉,本次行政争议案实现成功调解,真正达到了案了事了。

据了解,为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不断健全完善多元联动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2023年6月23日,阳新县成立了县人民政府行政争议调解委员会,作为黄石市成立的首家政府行政争议调解委员会,阳新县行政争议调解委员是在县政府领导下,由县法院、县检察院和全县各行政机关组成的行政争议协调机构。

对于一些案情疑难复杂的行政案件,在行政诉讼案件正式开庭审理前,县人民政府行政争议调解委员会可组织案件承办法官、当事人(行政相对人)和案件涉及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展开调解工作,争取通过调解方式,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做到从源头完成对行政争议的有效治理。

下一步,县行政争议调解委员会将充分发挥县人民政府牵头抓总作用,激活法、检、司横向联动机制,畅通法院与行政机关沟通协调机制,夯实完善基层调解网络体系,将“诉源治理”理念贯穿于纠纷调解全流程,真正实现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

通讯员:金玲

一审:马婷婷

二审:黄健

三审:王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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