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下午,阳新县召开医保药品外配处方流转工作推进会,全面落实省级医保新政。县医保局、县卫健局主要负责人,县直公立医院、镇区卫生院负责人及10余家零售药店代表参会。
此次工作以《鄂医保办〔2024〕32号》文件为指导,通过规范医保药品外配处方管理,着力解决参保患者“购药难”问题。会上,县医保局通报了当前工作进展,详细解读了32号文件内容,并现场发放了操作指南。6家医药机构代表现场承诺,将严格执行文件要求,优化管理流程,确保电子处方流转高效顺畅,为参保患者提供便捷服务。
会议要求,全县医药机构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32号文件要求,规范处方外配管理,拓宽患者购药渠道,切实保障用药安全与规范。要严格履行处方审核责任,确保流转处方合法、安全、适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药品配备能力建设,实现电子处方在县域内无障碍流转。
据悉,自2025年7月1日起,门诊慢特病用药须通过医保电子处方中心流转,不再接受纸质处方。参保患者就诊时,由责任医师开具电子处方,若定点医疗机构未配备所需药品,处方将自动流转至定点零售药店。届时,慢性病患者无需在医院排队取药,可通过手机接收电子处方,并根据定位选择就近医保定点药店购药,实现“几分钟步行取药”,真正解决便民购药“最后一公里”问题。
记者:王军
编辑:张贵华
发布:周子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