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行电动自行车的朋友们
别再有侥幸心理啦~
近日
阳新县公安局
依托信息化技术
建立“科技支撑+敲门行动”
工作新机制
线上收集交通违法证据
线下敲门面对面劝导
有效提升电动自行车整治精准度
消除安全隐患
为群众创造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
“科技支撑+敲门行动”
这是交管大队推出的线上线下联动工作模式,即通过对前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数据分析研判,捕捉电动自行车逆行、闯红灯、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推送给一线执勤交警,由交警上门劝导、面对面开展交通安全宣教。



发现情况后
交管大队及时
将信息推送给一线执勤交警

民辅警来到违法行为人家中,上门送达监控抓拍的违法行为视频截图,详细讲解违法骑行的安全隐患,并引导群众签订《交通安全文明出行承诺书》。

对于涉民生服务行业骑手的违法行为,交管大队精准施策、靶向发力,与相关外卖平台建立联动共治机制,将骑手骑行安全等级与订单分配、平台奖惩直接挂钩,从源头引导骑手养成规范骑行习惯。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今天
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该如何正确驾驶电动自行车出行?
请大家一起来学习!
↓↓↓
头部是人体最脆弱也是最容易受到致命伤害的部位,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未佩戴安全头盔,一旦发生事故,头部直接与坚硬的路面碰撞,无异于以卵击石。
因此,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都应正确佩戴好安全头盔。事故发生时,安全头盔可吸收大部分撞击力,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降低事故伤害程度。




骑行电动自行车横过道路时,应先进入等候区,在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要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不闯红灯;在没有信号灯的路口,要注意观察,确保安全后再通行。
各行其道,按道行驶。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上骑行。在未设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在车行道右侧边缘线1.5米的范围内行驶。切勿逆向行驶。
骑行电动自行车过道路时,请注意不要在机动车之间随意穿梭,避免“鬼探头”事故的发生。
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在路段上横过道路时,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要确认安全后再通过。
电动自行车通过路口时,要遵守路口交通让行规定,遇到让行标志要停车让行,转弯要让直行车辆。当电动自行车横过道路或转弯时,即使是在斑马线上,也一定要一停、二看,确保后方没有来车再通过。



所谓盲区,是指驾驶人位于正常驾驶座位置,其视线被车体遮挡而不能直接观察到的那部分区域。很多交通事故都是由驾驶人的视线盲区导致的,特别是大型车辆,盲区会更多。
许多对盲区不甚了解的人,总是抱着“车能看见我”“车会礼让我”的想法,即使大型车辆在侧也试图抢行,结果往往伤亡惨重。

骑行电动自行车一定要注意和货车保持足够的横向距离,切不可在大货车前方行驶、停车。应尽量远离正在转弯或准备转弯的大货车,不要和大货车同时进路口,不要加速企图从转弯的货车车头前抢行,宁等三分,不抢一秒。



车辆靠右行驶是基本交通常识,电动自行车逆向行驶容易与正常行驶的非机动车、机动车发生碰撞事故,且发生事故时非机动车的保护性较差,骑乘人员更易受到伤害。



骑行时,接打电话、看信息、刷视频、戴耳机听歌、与同行人员勾肩搭背或互相追逐打闹等行为,都会分散注意力,无法及时察觉道路上的潜在危险,遇到突发情况时难以及时做出反应。在路上行驶时,手机突然来了消息或电话,要先找个安全的地方停下来再查看。



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上骑行。在未设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在车行道右侧边缘线1.5米的范围内行驶。



骑行电动自行车过马路时,请注意不要在机动车之间随意穿梭,避免“鬼探头”事故的发生。 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在路段上横过道路时,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要确认安全后再通过。
道路千万条
安全第一条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
遵守交通规则
规范骑乘电动车
远离事故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