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曝光】电动车交通违法大曝光(第四十二期)

©原创   2026-06-10 14:37  


很多骑行者觉得“戴头盔麻烦”“晴雨篷能遮风挡雨”

却忽略了这看似微小的举动

背后藏着巨大的安全隐患

往往因未佩戴头盔、非法安装晴雨篷

而导致交通事故

可能酿成无法挽回的遗憾

对此,阳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持续加大此类违法行为的曝光惩处

希望广大骑乘人能够引起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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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曝光





1

违法行为人:石某某

违法时间:2026年6月9日

违法地点:浮屠镇华道村路段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

2

违法行为人:邹某

违法时间:2026年6月10日

违法地点:兴国镇综合大道路段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


3

违法行为人:侯某某

违法时间:2026年6月10日

违法地点:兴国镇综合大道路段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非法加装晴雨篷

4




违法行为人:潘某某

违法时间:2026年6月10日

违法地点:兴国镇综合大道路段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非法加装晴雨篷


5




违法行为人:舒某某

违法时间:2026年6月9日

违法地点:龙港镇官庄村路段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非法加装晴雨篷


6

违法行为人:石某某

违法时间:2026年6月9日

违法地点:陶港镇江荣村路段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

7

违法行为人:陈某

违法时间:2026年6月8日

违法地点:三溪镇老街路段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非法加装晴雨篷

8

违法行为人:张某

违法时间:2026年6月10日

违法地点:排市镇河北村路段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非法加装晴雨篷


温馨提醒

关于安全头盔:骑行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时,无论路程远近、车速快慢,驾驶人及乘坐人员都必须规范佩戴安全头盔,系紧头盔系带,确保头盔贴合头部,真正发挥防护作用,切勿心存侥幸、敷衍佩戴。

关于非法安装晴雨篷:该行为属于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责令车主当场拆除,情节严重的将依法处以罚款,请各位车主主动拆除,杜绝安全隐患。

拆雨篷,戴头盔!

安全出行不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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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贵华

审核:朱兰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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