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新县2026年城区小学升初中招生工作方案

2026-06-11 17:35  


阳新县2026年城区小学升初中

招生工作方案


本方案所指“城区小学”为:实验小学、实验二小、实验三小、富川小学、闰光小学、永兴小学、奉新小学、十里湖小学、兴国镇中心小学、前进小学、白杨小学、城东实验学校(小学部)。

本方案所指“城区初中”为:实验中学、阳新三中、富川中学、莲花湖学校(初中部)、白杨中学、城东实验学校(初中部)。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省市招生文件精神,建立健全科学、明晰、便利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指导,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教育公平、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免试、就近、划片”招生原则,保障辖区内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均拥有一个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学位。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推行“阳光招生”,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录取结果等信息全面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禁义务教育择校行为。

3.从2028年起,中考必须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且在校在籍满三年的学生才可享受阳新一中分配生政策。

三、招生对象

实验小学、实验二小、实验三小、富川小学、闰光小学、永兴小学、奉新小学、十里湖小学、兴国镇中心小学、前进小学、白杨小学、城东实验学校、用录小学、官桥小学、石震小学、滑石小学在籍在校六年级学生。

非以上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其父母或本人持有城区户口或城区房产也可在网上申报。

四、招生学校

实验中学、阳新三中、富川中学、白杨中学、城东实验学校(初中部)、莲花湖学校(初中部)

五、招生计划

实验中学1850人、阳新三中1400人、富川中学2480人、白杨中学1300人、城东实验学校(初中部)500人、莲花湖学校500人,共计8030人。

以上各校完成本区域范围招生后,若有剩余学位,将根据家长摸底填报意愿进行摇号随机录取。

六、入学条件

(一)有城区户口和城区房产

城区小学毕业生本人或父母有城区户口、城区房产的,以其网报申请类型按户口本或房产证地址作为确定就读学校的依据。

(二)有城区房产无城区户口

1.城区小学毕业生父母在城区有房产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为准),以房产证地址作为确定就读学校的依据;在城区有多处房产的,以上传网报系统的房产证地址作为确定就读学校的依据。

2.城区小学毕业生父母城区有房产,但无房产证的,须上传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湖北省增值税发票)、电费或水费(3个月)发票原件,由县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调剂录取。

3.城区小学毕业生祖父母在城区有房产且祖孙三代在同一户籍的,以祖父母房产证地址作为就近调剂安排就读学校的依据。

4.城区小学毕业生家庭为被征迁户,与政府签订征收安置协议的,以协议内其父母安置房地址作为确定就读学校的依据,须网报上传电费或水费(3个月)发票原件。

5.城区小学毕业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租住政府提供的公租房,须提供由阳新县住房保障中心开具的交纳租金发票(财政非税发票)(2025-2026年),以公租房地址作为就近调剂安排就读学校的依据。

(三)有城区户口无城区房产

1.城区小学毕业生为城区户口且与父母或父母一方在同一户籍中,以户口本地址作为确定就读学校的依据;如不在同一户籍,则以父母户口本地址作为确定就读学校的依据,同时出示出生证等相关证件;2018年8月31日后迁入城东新区范围的户籍不作为户口类依据确定就读学校。

2.城区小学毕业生的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以其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户口本地址作为依据确定就读学校:

①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含武警),子女随军有困难的;

②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的专家、技术人员;

③孤儿、烈士子女。

3.法定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无法履行监护人职责,学生必须与委托监护人共同生活的,需提供委托监护公证文书(公证时间必须在2025年9月1日之前),可依据委托监护人户口住址安排就读学校。

(四)无城区户口、无城区房产

义务教育严禁择校,此类学生原则上要求回户籍所在地初中学校就读;如回原籍就读确有困难的,由教育局统一调剂录取。

(五)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进城务工、经商人员提供以下材料,经教育局审核后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

1.父母户口本及子女出生证原件、居住证或租房合同;

2.县养老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出具的父母一方所在城区单位近一年缴纳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3.经商营业执照原件(发证时间满一年)。

(六)特殊群体

1.符合城区招生条件且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有残疾证),视身体情况就近安排到城区学校随班就读。

2.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等优抚对象,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享受国家优待证明,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统筹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3.城东实验学校、官桥小学、用录小学、石震小学、滑石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均要申请网报。

七、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新生注册登记统一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网址:http://zwfw.hubei.gov.cn/)或“鄂汇办”APP“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登录,选择“黄石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申请填报,办理时间全市统一为:2026年6月15日08:00至6月30日18:00。具体如下:

1.5月28日:成立城区初中招生工作专班;

2.6月12日:召开招生工作会议;

3.6月15日-6月30日:线上报名;

4.7月下旬:网上初审;

5.8月上旬:线下审核;

6.8月20日起:陆续公布录取结果并发放入学通知书。

八、工作职责

1.教育局工作职责:①成立招生工作专班,组织审核工作。②发布招生公告,公开招生政策、范围、计划、时间、条件等信息。③指导和监督招生审查工作。④公布录取结果,统一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电子档)。

2.各中小学工作职责:①配合教育局宣传招生政策。②成立本校招生工作领导专班,协助教育局组织的招生审核工作。③指导家长完成网上填报工作。④依据教育局录取名单,及时在学籍网对接录取。

3.各地各校设立招生电话,为广大群众答疑解惑并接受群众举报投诉。

来源:阳新县教育局

发布:胡凌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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