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新县202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促进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严格规范招生行为,确保公平、公正、公开;高效办成教育入学“一件事”,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切实缩小区域内校际差距,加快解决学生择校问题和大班额现象,促进农村学校控辍保学工作和解决城区学位不足学生入学难问题。
二、基本原则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坚持以县为主、公民同招,由县教育局统筹管理、组织实施和督办落实,入学依据“免试、就近、划片”的原则,学校参与招生工作具体事务,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擅自组织招生。
乡镇小学:按照行政区划,以自然村为单位划定招生范围,偏远山区也可根据交通状况、生源数量等情况就近跨村划定招生范围。
乡镇初中:主要按照行政区划,以镇为单位划定招生范围,以尊重历史、就近原则、家长自愿为主要依据进行划分。
城区中小学:坚持相对就近入学与安全方便相结合,尊重历史与面向未来相结合,区域均衡与整体发展相结合,依据街道路段、社区网格划定招生范围。
民办学校:全面落实公民同招,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开展录取、同步注册学籍,严禁提前招生和掐尖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三、具体要求
1.规范招生行为。做到“十项严禁”: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初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考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2.把握时间节点。6月中旬,以乡镇为单位制订本单位具体实施方案,报县教育局基教股;6月下旬,组织学校登记新生信息,审查户口、房产证、进城务工有关证明等相关资料;8月31日之前,学校要将学生入学通知书及时发放到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手里。
3.加大宣传力度。各校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种渠道将招生政策、招生程序、学区划分、入学资格、报名材料、报名时间、录取结果、咨询电话等信息向社会公布,获取社会和家长的理解与支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倡导科学教育理念,努力营造招生工作良好环境和舆论氛围。
来源:阳新县教育局
发布:胡凌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