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新行政拘留违反禁鞭令“第一人”

©原创   2022-03-18 08:43  


为打赢禁鞭攻坚战,持续加强禁鞭区烟花爆竹堵源截流,自2021年底以来,作为禁鞭炮主力军的阳新县公安机关和全县各相关部门,始终没有放松禁鞭工作之弦。

3月16日上午9时许,阳新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西门派出所联合县应急管理部门在开展联合安全大检查活动时,有关执法检查人员一行,在阳新古商城一家香纸行门店前停放的面包车内,发现存放有9箱烟花炮竹,该车车主正是香纸行店主乐某(男,现年49岁)。乐某是我县首例因违反禁鞭令被行政拘留的“第一人”。


西门派出所民警经进一步查明,2021年11月份,自阳新县政府下达禁鞭规定相关文件后,要求禁止店内销售、储存烟花爆竹,乐某遵照规定承诺且签订了相关承诺书,并及时将店内储存的一部分烟花爆竹上交到有关部门。  

而在此过程中,心存侥幸的乐某私自隐秘储存一部分烟花爆竹,并未全部上交。3月16日上午8时许,乐某将店内储存的9箱烟花爆竹搬到车内,准备送货至木港镇,不料,被执法检查人员查个正着。在事实面前,乐某对其非法储存危险物品物质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因非法储存危险物,目前,阳新县公安机关已依法将乐某予以行政拘留处罚,并没收违规存储的烟花爆竹。  

警方提醒,阳新禁鞭战役已经取得阶段性胜利,清明节将至,请广大群众千万不要忽视县政府的禁鞭令,公安机关对违反禁鞭令的行为仍然坚持零容忍,希望大家不要以身试法,否则,换来的将是人身自由受限,燃放烟花爆竹罚款,销售烟花爆竹行政拘留!同时,希望广大群众敢于同违规行为作斗争,拨打110踊跃举报有关情况,大家同心协力为一个安静宜居环境贡献一份个人力量。

通讯员:杨慧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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