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耕地(林地)保护事关国家粮食安全和生态环境,关系14亿人民生存问题,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为切实加大耕地(林地)保护宣传力度,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十分珍惜和严格保护耕地(林地)的良好舆论氛围,阳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耕地(林地)保护宣传标语。
2023年4月15日至2023年5月20日
1、主题要鲜明。必须要符合当前耕地(林地)保护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紧紧突出耕地(林地)严格保护这一主题。
2、字数控制在14个字以内;
3、语言要生动,便于识记,易于传播,能够反映耕地(林地) 保护重要性、紧迫性和新特点
凡参选作品需原创,文末注明创作者姓名、单位、联系方式,每人报送作品不得超过三条,作品统一发送至指定邮箱(465164194@qq.com),邮件标题格式为:阳新县耕地(林地)保护公益宣传作品—作品名—作者名。联系人:柯芳(158797766571)
作品设一等奖1名,奖金3000元;二等奖3名,奖金2000元;三等奖5名,奖金1000元;优秀奖10名,奖金300元。
参赛人保证对作品拥有完全知识产权,一旦发现抄袭、盗用,侵犯原作者版权、肖像权、名誉权等,相关法律责任由参赛人自负,主办方有权取消相应奖励,并保留追究参赛人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获奖作品版权归属于活动主办方。
阳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阳新县融媒体中心
2023年4月12日


一、什么是耕地
按照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和国家标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17)规定,耕地是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开发、复垦、整理地、休闲地(含轮歇地、休耕地)。以种植农作物(含蔬菜)为主,间有零星果树、桑树或其他树木的土地。平均每年能保证收获一季的已垦滩地和海涂。耕地中包括南方宽度<1.0m,北方宽度<2.0m固定的沟、渠、路和地坎(埂)。临时种植药材、草皮、花卉、苗木等的耕地,临时种植果树、茶树和林木且耕作层未破坏的耕地,以及其他临时改变用途的耕地。耕地又可分为水田、水浇地、旱地。
二、耕地上可以种什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规定,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和用途管制,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 永久基本农田是依法划定的优质耕地,要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特别是保障稻谷、小麦、玉米三大谷物的种植面积。一般耕地应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严格规范永久基本农田上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从事林果业以及挖塘养鱼、非法取土等破坏耕作层的行为,禁止闲置、荒芜永久基本农田。利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稻渔、稻虾、稻蟹等综合立体种养,应当以不破坏永久基本农田为前提,沟坑占比要符合稻渔综合种养技术规范通则标准。
三、什么是农村乱占耕地建房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是指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或用地手续不全,占用各类耕地建设房屋的行为。
2020年7月29日,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27号),通知要求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一、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二、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三、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四、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五、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六、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七、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八、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
2020年9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号),提出“六个严禁”的要求:一是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二是严禁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三是严禁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四是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扩大自然保护地。五是严禁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六是严禁违法违规批地用地。


一、什么是林地?
林地系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确定的用于发展林业的土地,包括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竹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未成林造林地、苗圃地等
二、为什么要加强林地保护?
林地是国家重要的自然资源和战略资源,是森林赖以生存与发展的根基,在保障木材及林产品供给、维护国土生态安全中具有核心地位,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中具有特殊地位。国务院明确要求“要把林地与耕地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高度重视林地保护”。 制定了《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纲要(2010-2020年》
三、在林地上建造永久性、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建设行为要经过什么部门许可?有那些相关规定?
使用林地要经过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同意。
1. 矿藏勘查、开采以及其他各类工程建设,应当不占或者少占林地;确需占用林地的,应当经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2.需要临时使用林地的,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临时使用林地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并不得在临时使用的林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3.在林地上修筑下列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不需要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四、哪些情况属于非法占用林地行为?怎样处理?
违反法律法规,非法占用林地,改变被占用林地用途,在非法占用的林地上实施建窑、建坟、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种植农作物、堆放或排泄废弃物等行为或者进行其他非林业生产、建设,造成林地的原有植被或林业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的,属于非法占用林地行为。
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可以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三倍以下的罚款。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二)》规定的“数量较大,造成林地大量毁坏”,应当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