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将于2024年1月11日至13日举行

©原创   2024-01-04 17:05   阳新县融媒体中心


4日上午,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决定:阳新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将于2024年1月11日至13日在县城举行。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华黄河,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新华、吴素贞、梁再华、陈敬华、费力、陈迪顺出席会议。副县长俞振华等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关于阳新县农村公路危桥专项治理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关于召开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决定》《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议程(草案)》《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日程(草案)》《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成员和秘书长、主席团常务主席、副秘书长、议案审查委员会四个方面的建议名单(草案)》《大会选举办法(草案)》《阳新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调整人选通过办法(草案)》《关于阳新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变动情况报告(草案)》。

会议还审议人事任免议案,听取审议《关于马辉商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关于洪登前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

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就开好阳新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华黄河强调,此次大会是在阳新加快奋进全国县域经济百强的关键节点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是全县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要以更高站位抓筹备、以更高的标准抓质量、以更强合力抓统筹,确保高质高效完成会议筹备任务。

就进一步推进我县农村公路危桥专项治理整改工作,华黄河强调,要牢牢把握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生命线”,加强日常监管、向上对接,不断健全农村公路桥梁管理养护长效机制。

华黄河希望新任命的同志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始终尊崇宪法、忠于宪法、维护宪法,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定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恪尽职守、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以实际行动回报党和人民的重托。

关于召开阳新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24年1月4日阳新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5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经阳新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5次会议决定,阳新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定于2024年1月11日至13日在阳新县城举行,会期2天半(含大会报到时间)。

本次会议的主要议程为:1.听取和审议阳新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2.听取和审议阳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3.审查和批准阳新县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阳新县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4.审查和批准阳新县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阳新县2024年财政预算。5.听取和审议阳新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6.听取和审议阳新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7.补选阳新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委员。8.表决阳新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调整人选。9.决定其他事项。

会议召开时间如需调整,授权阳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依法作出决定。

阳新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

2024年1月4日



来源:阳新新闻

记者:黄晶晶

责编:许岚

发布:明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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