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达到报废标准车辆《道路运输证》的通告

©原创   2025-12-24 16:11   阳新县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各道路运输经营者: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客运市场秩序,加强对客运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根据《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3号)第十条:道路运输经营者应按国家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对达报废标准的道路运输车辆及时办理《道路运输证》注销手续。现就营运车辆注销事宜通告如下:

一、经我中心核查,下列车辆已达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现拟对其《道路运输证》予以注销(详见附件)。已通过我中心官方渠道同步公示,相关经营者可自行查询核实。

特此通告。

阳新县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202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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