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阳新县城市文明创建中心
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阳新县城市文明创建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以德为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公益性岗位人员14名,拟安排在机关后勤及社区小区、交通路口、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从事文明宣传劝导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有相关工作经历者可放宽至45周岁(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拥有相关工作经历和大专及以上学历优先聘用。
(二)事业心责任感强,有团队协作能力,服从工作安排,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素质,爱岗敬业。
(三)符合公益性岗位就业困难认定条件。
(四)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终结的;③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④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⑤已经享受过公益性岗位工资补贴人员;⑥未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⑦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6月16日至2025年6月23日止,工作日的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阳新县城市文明创建中心,联系人:贺婷,联系电话:17362336068。
3、提供材料: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近期免冠两寸照片2张。
4、报名要求: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立即取消选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二)确定人选。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初审、面试、体检,初步确定人选。
(三)拟录用公示。
根据考核、初审,择优录取,确定录取人员后公示5个工作日。
(四)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情况由双方约定是否续签。如因政策变动或有其他新的规定,按新的要求执行。
五、劳动报酬
根据《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最低工资标准情况(截至2025年1月1日)》和单位实际发放薪资,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意外险。
六、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阳新县城市文明创建中心负责解释。
阳新县城市文明创建中心
2025年6月13日
发布:胡凌露